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发布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7日联合发布10件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明确裁判规则,为各级人民法院和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涉民营经济行政案件提供参考。

在一起案例中,江苏省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企业净资产、注册建造师数量及专业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企业资质开展集中清理,撤回656家建筑企业的768项资质。随后,103家被撤回资质的企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主张在资质被撤回过程中未收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文书,导致失去整改机会,请求依法撤销撤回资质决定。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已向案涉企业有效送达了相关文书,相关撤回资质决定存在重大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在另外一起案例中,某投资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取得房屋租赁使用权,并完成房屋装修以及验收后,向某市公安局某分局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分局以案涉房屋产权证书设计用途为“办公”,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许可条件为由,拒绝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某投资公司认为,某区人民政府已经召开专题会议调整了房屋的经营业态,上述文件系在某投资公司装修完成后才出台,该文件的要求实属增设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违反了上位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某分局等就文件有无法律依据、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进行沟通研究后,省公安厅主动对文件相关内容作出调整。某投资公司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最高法表示,下一步,各级人民法院和行政复议机构将依法公正审理并实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促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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