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45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9月18日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56,327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8月4日;

2、实际授予数量及股票来源:456,327股,其中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为434,857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21,470股;

3、实际授予人数:117人;

4、授予价格:21.77元/股;

5、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本激励计划确定授予日后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缴款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8,844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65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191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18人调整为117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从458,980股调整为456,327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本次实际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亦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如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之前完成,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首次授予相同,若预留授予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之后完成,则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致同验字〔2025〕第110C00024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8月8日止,公司实际收到11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9,934,239.99元,其中增加股本21,47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6,105,362.76元,减少库存股26,018,132.75元。

本次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531,446.00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2,552,916.00元。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456,327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22,531,446股增加至122,552,916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4日,当日收盘价为55.08元/股。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

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会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积极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产生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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