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热申请办理 9月30日截止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连日来,华电哈三电厂热力公司、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等多家热企陆续发布停热申请提示。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和哈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停热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2025-2026采暖期申报停热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欲办理停热的热用户需抓紧时间进行申报和缴费。

  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通知》要求,今年办理停热业务分为新申请用户和老用户续办两类。其中,新办理停热业务的热用户需准备提交的材料包括:房主本人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办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供《停热代办委托书》。上一采暖期办理过停热业务的用户,不用到热力公司办理手续,9月30日之前缴纳30%停热费,视为自动延续停热。

  根据《通知》,不予受理停热申请情形包括:非分户供热用户;分户供热用户立厅管道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条件的;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用户在供热期内进户入住的,本供热期计算在办理停热条件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房屋位于冷山、顶层、底层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复式建筑房屋等同一房屋内有互为联通的多层房屋要求分层或局部停热的;上一供热期用户办理停热后,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持续低于法定最低温度的。

  《通知》指出,哈市已将供热企业办理停热工作纳入供热企业“红黑榜”考核内容,各区、县(市)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供热企业的监督力度,督促供热企业严格依规为用户办理停热,查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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