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多项财政支持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9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有效缓解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助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贵州省出台的财政支持政策主要有风险代偿补偿、担保、贴息、基金等政策。

一、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助力民营、中小微经济融资增效

扩大担保业务规模,发挥融资担保政策功能作用。截至2025年7月,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净资产241.66亿元,在保余额785.09亿元,放大倍数3.25,在保户数8.35万户。支小支农担保在保余额754.9亿元,占比达96.15%,上半年新增支小支农业务242.79亿元;对民营经济担保业务在保余额472.75亿元,占比60.22%;上半年新增民营经济担保额162.29亿元。

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2024年底,省财政厅联合科技厅等五部门发文,将单户担保上限金额提至3000万元、省级分险比例提至60%、放宽抵质押要求,撬动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类、质量类中小企业发展,有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着力引导降费让利,实施担保费补助政策。2024年,省财政厅印发担保费补助的通知,对收取1%以下的银担风险分担模式业务的担保费率补助至1.5%,引导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费让利,降低民营、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截至2025年7月底,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79%。

二、建立风险代偿补偿机制,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省财政厅持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分险体系。自2022年起,出台相关文件,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国家一省级一市县”三方分险合作体系,完善风险补偿机制,设立2亿元省级风险补偿金,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贷款最高给予30%的风险补偿,弱化盈利性考核,提高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获得率。目前,已累计为担保机构代偿项目补偿超6000万元,支持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三、落实财政贴息政策,降低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实施中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2023年,财政部发文明确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及小微企业,按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支持就业创业。截至目前,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4.47亿元,其中部分可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推动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73亿元。

实施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2024年,依据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的文件,经营主体纳入设备更新项目清单且贷款获央行设备更新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给予1.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自贷款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算,期限不超过2年,后续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截至目前,拨付贴息资金279.16万元,支持发放设备更新贷款2.37亿元。

四、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2021年起,省财政统筹预算资金,分类设立并注入“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基金等6支基金,聚焦省内优质企业与重大项目,带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投向“四化”及生态产业。截至目前,支持民营企业项目201个、金额360.52亿元;支持小微企业项目219个、金额316.29亿元。2024年,设立贵州省科技创新天使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引导基金生态链。

  记者:范 洋

  一审:范 洋

  二审:李 佳

  三审:谢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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