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十年的“法治牵手”


  “从最初单一的研究生实习合作,到如今党建引领、课题共研、社会治理协同的全方位融合,这10年,我们和南师大法学院‘双赢’的每一步都走得扎实、有力。”江苏省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桂林向记者介绍该院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下称“南师大法学院”)检校合作的成果时,感慨地说。

  2014年11月,邳州市检察院与南师大法学院合作,成立“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在此后的10年中,书写了亮点颇多的新时代检校合作答卷:该院以“理论实践互促、人才资源共享”为核心,累计吸纳8批51名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参与实习锻炼。双方联合产出学术论文30余篇,联合申报并完成5项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6项省市级课题,不仅为一些司法实践难题提供了解决思路,也在服务高质效办案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场跨越10年的‘法治之约’,使检校合作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之路。近期,双方党建共建签约、校外导师聘任、‘检察实务融合·社会治理’专题研讨会三项活动依次落地。自联合成立研究生工作站以来,这场持续10年的检校合作正式迈入高质量融合新阶段。”胡桂林告诉记者。

  “课题共研”打通理论实践壁垒

  “以前我多是研究论文、课本上的法律问题,直到参与了检察院的课题研究,才知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和纯理论研究之间的差别有多大。”南师大法学院研究生李嘉莉跟随老师参与过“办理轻伤害案件问题研究”这一省级课题,她的感受道出了检校合作中“课题共研”机制的核心价值。

  “合作是检察司法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的有益探索。”南师大法学院副院长陈辉指出。在邳州市检察院与南师大法学院的合作中,“问题导向—联合攻关—成果转化”的课题研究链条,始终是连接理论与实践的关键纽带。依托“双导师制”,由检察官提供一线办案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高校专家从法学理论、研究方法层面提供支撑,形成“检察官提供案例、高校提供方法论”的协作机制。

  针对“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问题研究”这一课题,邳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梳理了近四年的涉财产刑案件,总结出财产刑执行中的程序漏洞与监督盲区;南师大法学院教授则从“调查权赋予”“时效制度和易科制度”等角度切入,共同构建起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的规范体系。最终,该课题成果不仅发表于专业核心期刊,更转化为该院的办案指引,相关案例还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我们不做‘纸上谈兵’的研究,每一个课题都致力于解决真问题、服务真办案。”南师大法学院副教授徐歌旋说道。

  10年来,双方联合完成的课题已形成“问题—研究—应用”的闭环。据悉,这些课题中有3项理论成果在省级以上研讨会获奖;双方合作参与3次省级以上理论研讨会,并有7项成果获奖,彰显出“产—学—研”一体化优势,有效推动了邳州市检察院在财产刑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领域办案质效的提升。

  “教学相长”培育法治生力军

  “刚到检察院实习时,我连最基本的装卷都不会,是检察官一点点教我,她还通过案例告诉我怎么分析证据、梳理案情。那段时间的实习让我觉得法律不再是课本上的白纸黑字,它就在我眼前。”南师大法学院研究生张菁菁回忆起今年在邳州市检察院的实习经历,语气中充满感激。

  10年间,包括张菁菁在内的51名学生先后通过“轮岗实习+双导师指导”模式,深入邳州市检察院的刑事、控告申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参与案件讨论、文书撰写、调研走访等工作,逐步完成从“法学学生”到“法治从业者”的蜕变。

  在检察官“手把手”指导学生完成理论到实践跨越的同时,高校资源也在反哺检察改革。邳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通过担任校外导师,实现了教学与办案能力的自我提升。“给学生讲办案思路时,我需要梳理法律逻辑、总结办案经验,这反而让我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深刻了。”已连续7年担任南师大法学院校外导师的检察官毛洪权说道。

  今年7月,在校外导师聘任仪式上,又有来自邳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等条线的3名资深检察官接过聘书,成为南师大法学院新一批的校外导师,“理论教学—实践指导—人才输送”双方协同育人机制愈发成熟。“我们的人才共育已经从‘短期实习’升级为‘长期合作、全程培养’了。”南师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顾美红表示。

  “检校联动+多方协同”助推社会治理新格局

  “‘窥探’居家摄像头不仅侵犯了群众的财产权利,更侵害了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我们不能只办案,还要从源头上防范此类案件发生。”在前不久举办的“检察实务融合·社会治理”专题研讨会上,邳州市检察院干警王鹏、马森结合正在办理的入侵家庭摄像头案,提出了“完善立法+动态监管+协作执法+法治宣传”多维发力的建议。

  这场研讨会是邳州市检察院与南师大法学院探索“检校合作服务社会治理”的缩影。10年来,双方将合作经验逐渐转向办案质效提升与社会治理嵌入,将检察实务、理论研究与社会治理相结合,通过联合调研、召开研讨会、提出治理建议等方式,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

  针对轻伤害案件,双方联合开展调研,形成了“4+N”工作法。该机制不仅获得江苏省检察院肯定,还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其中,与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以邳州市公共空间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双方共同撰写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大运河生态保护的专题报告,不仅被邳州市委充分肯定,还为邳州市检察院推进京杭大运河邳州段“三乱”整治提供了理论支撑。在此次整治中,该院督促执法机关拆除砂站7家、采砂机具10台(套),作出行政处罚2件,移送刑事立案1件,目前,中运河水系邳州段实现“零盗采”;针对运河行洪道范围内存在的违建房屋,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涉案违建房屋被全部拆除。

  如今,邳州市检察院与南师大法学院已建立社会治理相关议题会商机制,定期围绕社会治理热点开展联合调研,以期联合行政部门出台协同治理措施,让“检察建议—多方协同—社会参与”的闭环更加灵活、畅通、高效。这也是双方对“检校合作更多服务社会治理”的新期待。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