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现下越来越经常看到或听到AI创作的艺术作品。还有不少展览、比赛等鼓励创作者结合AI进行创作应用,探索更多拓展艺术边界的可能性。
不可否认,AI为创作提供了重要助力:从灵感激发到视觉呈现,AI工具能快速将抽象的理念“一键生成”为具象作品,甚至帮助创作者突破技术瓶颈,实现跨媒介表达。
但AI的便捷性,也可能让部分创作者产生偷懒的投机心理,从而让侵权抄袭变得隐蔽而复杂。不久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AI制图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案件中,罗某等4名被告人因利用AI工具非法侵犯他人著作权,通过AI对他人作品“微调”并用于生产“变装”拼图产品,累计销售数千件获利27万余元,被法院认定犯侵犯著作权罪。
这种将便捷的技术应用于“低成本侵权”乃至牟利的行为,暴露了部分创作者的投机心理,更是对艺术原创性的践踏和对法律法规的漠视。而该案审理结果也说明,无论AI技术用多“聪明”的方式模仿原作、修改细节,只要原作品中最核心的独创表达被实质性挪用,这种行为就已触碰法律的红线。
AI的核心局限,恰恰是人类创作的核心价值——它依赖人类指令生成内容,却无法拥有人类的个性与想象力。“童话大王”郑渊洁就尝试过用AI模拟自己的手法写童话,AI基于郑渊洁2000万字的作品数据库,几秒钟即可生成一篇童话。但他表示,AI的问题在于“没有想象力”,人类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保护和发展想象力。
这也直指AI时代的创作本质:算法能模仿风格,却无法复制人类对世界的独特观察与情感表达。在使用AI的同时坚守创作的主体性和原创性,仍是创作者应遵循的根本艺术伦理。
如何保护创作者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有辩手举例,如果围绕一个话题你能想到的前六个观点都不要写,因为这很可能已经被别人想到了,而想要创新,就需要刻意练习“绕开”惯常的思路。
或许,与AI“共成长”的当下,对创作者而言这是同样的道理:创作者要减轻对AI的依赖,需要格外多的努力和自我训练,例如主动筛选高质量内容,避免被算法“喂食”低质量信息,从而激发深度思考与创意方向,而不是被空洞的AI式表达淹没。
同时,适配技术发展,持续完善法律与规则体系为创作者划定清晰的“安全边界”。例如,针对AI侵权的隐蔽性完善规则,明确AI数据的合法使用边界,建立AI侵权快速检测通道,既不过度束缚创新,也不纵容技术滥用。
针对AI深度介入文艺创作的趋势,业界已开始反思并展开行动,集结起来保护版权、维护创作尊严。在网络文学领域,今年4月,16家头部网络文学平台共同发布了《网络文学行业反洗稿自律公约》,旨在通过行业自律与技术赋能,遏制AI技术滥用导致的洗稿、抄袭乱象,推动网络文学行业生态健康可持续发展。
尊重原创,敬畏法律。尽管AI技术降低了创作的“技术门槛”,但更需要通过抬高保护创新创造的“伦理门槛”,让“原创有价值、创新有回报”成为行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