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思考】国有企业加强民主管理工作路径探析


(来源:工人日报)

●观点

《意见》为国有企业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民主形式、提升管理效能提供了政策支持。在落实《意见》过程中,要完善制度体系与工作流程,加强能力建设与资源保障,建立评估激励与持续改进机制。

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具体体现。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的不断变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日益提升,国家对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前不久,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期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规范。

民主管理制度的演进经历了长期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宪法、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均对企事业单位建立民主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多地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为民主管理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意见》在吸收既有政策法规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民主管理制度的原则、程序与内容,致力于实现民主管理制度的广泛覆盖和运行质量的全面提升。

对国有企业而言,加强民主管理不仅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国有企业需通过民主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意见》的发布和实施,为国有企业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民主形式、提升管理效能提供了政策支持。

《意见》涵盖6个方面、13个条目,系统构建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整体框架。其核心在于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体制机制与能力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意见》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工会推动落实、多方支持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该机制明确了各方职责,突出党组织在民主管理中的领导作用,强调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工会的具体落实职能。政策要求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持续推进民主管理的扩面提质和创新发展。

《意见》还支持企业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鼓励通过民主议事会、协商恳谈会、行政负责人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沟通协商。此类灵活设计使民主管理能够适应不同规模、所有制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提升了政策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

国有企业在落实《意见》的过程中,一是要完善制度体系与工作流程。根据《意见》及相关法规,修订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厂务公开办法、职工董事监事工作规则、集体协商规程等,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制度应明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及保障措施。在工作流程方面,建立“意见建议收集—研究论证—反馈落实—评估改进”的闭环机制,确保民主管理规范、高效运行。例如,通过“职工心声”模块实现全周期管理,或借助民主约谈会形成会议纪要并公开落实结果。

二是要加强能力建设与资源保障。提升民主管理效能需强化能力建设和资源保障。加强对职工代表、职工董事监事、工会干部等的专业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劳动关系与沟通协调等方面,打造懂政策、懂管理、懂业务的民主管理队伍。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和时间支持,将民主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推进数智化建设,借鉴先进经验,构建集赋能、教育、互动、学习、关怀为一体的数智平台,为职工参与提供便捷、智能的服务。

三是要建立评估激励与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对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广成功经验。评估指标应涵盖民主管理的覆盖面、参与度与实效性。对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职工参与积极性。例如,对建议被采纳的职工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根据环境变化与企业需求,创新民主管理形式与内容,定期收集职工意见,调整和完善工作方式,确保民主管理持续适应企业发展与职工需求。

(作者单位: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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